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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推广可复制!住建部点赞装配式建筑“深圳经验” 2022-12-28

先行,要敢闯敢试、勇于创新

示范,要探路引领、辐射带动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这是新时代、新使命

对深圳“先行示范区”的郑重赋予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经验清单》),总结提炼了全国各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中形成的有关政策引导、技术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监督管理、创新发展等六方面的经验做法,其中,深圳市9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直接经验做法受住建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经验值”居广东省第一、全国第二。


作为全国首批、广东省首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深圳以“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精神,矢志不渝地推动装配式建筑的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建设总规模达到6696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7%。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协会助力、企业受益”的具有深圳特色的装配式建筑发展道路,并持续向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奋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圳”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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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验”之政策引导

刚性约束、鼓励激励并举


《经验清单》肯定了深圳在完善装配式建筑顶层设计方面的以下具体做法:


01 | 纳入立法保障


“广东深圳在本地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深圳提出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


02 | 政府投资项目列入计量成本


“如广东深圳明确将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增量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解决了建设单位投资核算依据问题。”


政策引导为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指路护航。近年来,深圳市不断健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累计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等16个重磅政策文件,循序渐进地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支持。通过立法保障装配式建筑实施,并从用地源头、建设过程等各环节确保项目落地;通过3%面积奖励、1/3提前预售、资金扶持等“一揽子”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构建了刚性约束与鼓励激励并举的政策体系,并利用过程监管与主动服务并行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实,真正地做到了装配式建筑发展“有法可依、有制可循、科学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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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构建有法可依、有制可循的政策法规体系




“深圳经验”之技术支撑

因地制宜、创新探索齐行


《经验清单》肯定了深圳在明确装配式建筑技术路径方面的以下具体做法:


增设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


“广东深圳创造性地开展装配式建筑助理、中、高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增强装配式建筑行业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截至2021年,共590人获得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包括8名装配式建筑正高级工程师”



装配式建筑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近年来,深圳市深入推进“育人”重任,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地推进人才队伍的建设,注重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技术人员的培育与发展。累计开展近百场装配式建筑系列公益培训,线上线下累计培训人次15万+。全国首创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填补了全国装配式建筑人才评价与培育机制的空白,创新了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方式,是深圳在装配式建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之路上极具前瞻性的战略部署。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打造全省首批8个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全省首创装配式建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连续多年举办装配式建筑施工员技能竞赛,基本打通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日常培训实训、理论实操考核、技能鉴定、技能竞赛、技能补贴的人才培育通道,培养孵化了多名省、市级“技术能手”“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等,提高能力水平的同时,不断提升职业认同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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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人才队伍、职称技术+职业技能培育并重




“深圳经验”之监督管理

质量监管、项目服务同频


《经验清单》还点赞了深圳在加强装配式建筑各环节质量管控方面的以下具体做法:


01 加强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管


“广东深圳将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并采取进厂抽检和飞行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02  加大竣工验收环节把控力度


“广东深圳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建设单位在竣工报告中应对装配式建筑进行专篇说明,验收不通过不予竣工备案”。

质量是行业持续发展最基本的决定因素。近年来,深圳通过构建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为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方面强监督,通过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文件抽查、联合专项检查、明确联合验收机制等,从设计源头、建设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确保质量水平。另一方面强服务,通过多方联动,提供技术服务,组建由院士、大师领衔的270人的高水平装配式建筑专家队伍,建立全过程技术服务制度,形成以主管部门+质监机构+行业协会+专家队伍“四位一体”为代表的联合服务机制,实现了政府监管与公益服务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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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零距离技术服务与监督管理并举




“深圳经验”之创新发展

模式探索、项目实践共振


《经验清单》肯定了深圳在推动组织管理模式创新方面的以下具体做法:


优化组织管理模式


“如广东深圳长圳公共住房项目率先采用“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实现了建设项目高效率、高质量推进。”


创新是引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深圳在推进装配式建筑的技术创新的同时,持续推动EPC工程总承包、代建制、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管理模式创新。


在传统模式难以适应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特点的情况下,深圳市通过政府主导项目率先推广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一体化、系统化、精益化的建造管 理,真正发挥装配式建筑提质增效的作用。先后发布《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等政策文件,通过在人才住房、“双十工程”学校、医院等项目的大量实践,探索了不同单位牵头的、不同阶段招投标类型的、多模式融合的EPC模式与路径,积极试点推进EPC模式下的全过程咨询、试点建筑师负责制等,并积极出台相应配套政策。中建科技、深圳总院等企业在装配式建筑项目率先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华阳国际、壹创国际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纷纷入选住建部、广东省、深圳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其中,“长圳项目”积极探索国际通行商业规则的管理制度,大胆探索‘基于建筑师负责制的EPC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设管理模式”,通过实施EPC总承包制,突破了原来的规划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管理之间互相分离的瓶颈,实现设计、生产、施工等各环节的统筹融合,打造了集约高效的新型建设管理模式,使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率显著提升,被列为住建部首批七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之一,为深圳市今后的项目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质量标准和管理模式,推动深圳市工程项目建设走上创新驱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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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圳公共住房项目


结语


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得到全国推广,收到了全国行业同仁的“点赞”与学习借鉴。下一步,深圳将充分发挥先行示范优势,发扬经验做法、持续优化创新,拓展装配式建筑应用,优选装配式建筑技术,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大力提升设计标准化集成化水平等,用制造业思维革新建造体系,以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一体化装修促进产业整合,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未来,深圳市建设行业将继续紧紧围绕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矢志不渝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助力现代建筑业朝着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深圳经验”。


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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